English

北京干部任前先过群众关

2000-03-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委3月23日决定,在全市16个区县的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实行任前公示制。今后,北京市在提拔领导干部时,不仅要严格的组织考察,还要通过群众评议这一关,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得任用。干部任前公示制的主要做法是:对拟提拔的干部,经过严格的组织考察,正式任用前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听取一段时期的社会反映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在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做干事的吕晋发将要被组织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但他首先得作为一名“公示对象”接受群众品头论足。3月24日,一张写有他的简历通知贴在了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的宣传栏上,通知最后说,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在七天之内找区委组织部反映。

吕晋发说,他的简历被张贴在自己单位门口,上班下班都能看见。虽有点“不好意思”,可心里特踏实。他觉得这种做法对组织、对自己都有好处。

作为“公示制”试点之一的西城区,到目前已用这种制度提拔处级领导干部4批13人。这13名干部均已及时任用。其中一名干部有群众反映,但经调查所反映的问题没有实据,区委继续予以任用。

(《北京青年报》3.25赵新培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